东北网伊春3月1日电
为获不义之财,赵某竟铤而走险,费尽心机,向在汤旺河区做生意的福建人敲诈钱财。1月16日,汤旺河公安分局民警将涉嫌敲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哈尔滨市抓获归案。
匿名电话敲诈20万
2005年10月29日,在汤旺河区做木材生意的福建商人唐某突然接到一个男子的匿名电话,那人用低沉的声音说:“马上给我准备20万元人民币,按我的要求给汇过来,如果不给或报警,就让你在汤旺河区做不成生意,杀死你的儿子,让你家破人亡。”
电话着实把唐某吓了一跳。当夜,唐某辗转难眠。唐某是福建人,3年前从福建来到汤旺河区做木材生意。3年来,唐某感觉汤旺河区社会环境非常好。突遇这样的事情,唐某感到手足无措。
随后几天,此人先后多次打电话恐吓唐某,气焰十分嚣张。20万元人民币不是小数目,唐某很难在短时间内凑齐这些钱。2005年11月1日,那个男子又打电话要钱。唐某说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钱,那男子听了唐某的话后,恶狠狠地对唐某说:“小心点儿,不要和我耍花样,不然明天你的宝贝儿子就会横尸街头……”唐某拿电话的手颤抖了,他拿起桌子上的全家福,看着儿子可爱的笑脸,想着恐吓电话,感到十分恐惧。他想,自己是外地人,在汤旺河区人生地不熟,遇到这样的事儿,只好破财消灾。那个男子让唐某在2005年11月2日前将3万元钱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并再次警告不许报警。
唐某害怕此人报复,便没有报警。2005年11月2日,按照那个男人的要求,唐某向指定的账户中存进了3万元钱。两天后,3万元钱被取走。
唐某万万没有想到,“破财”并没有“消灾”,3万元钱并没有买来安宁。2005年11月12日,唐某再次接到那个男子的电话,让唐某再给他汇2万元钱。唐某表示自己目前资金周转不开。那个男子听后,在电话里对唐某大吼,说他是一名吸毒人员,而且是黑社会,他们“老大”要弄点儿零花钱花花,让唐某将款迅速汇过来,如果不照办的话,他们不但会杀光唐某的家人,还会让唐某死无葬身之地。
唐某见此人无休无止,经过反复思考后,在2005年11月13日将此事告诉了汤旺河区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感觉事态严重,迅速向汤旺河公安分局报了案。
三下哈市锁定“秃头”
汤旺河公安分局局长刘永久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迅速抽调副局长袁国峰、丁祖强,刑侦大队大队长徐军、副大队长高金贵、侦查员杜明等精兵强将成立“2005·11·13”专案组。刘永久局长任专案组组长,袁国峰、丁祖强副局长任专案组副组长。刘局长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案情分析会,具体研究案件侦破工作。
此案发生后,汤旺河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长刘国庆多次来到汤旺河公安分局,听取案件侦破情况的汇报。
为保证受害人的安全,案件侦破工作秘密进行。刘局长向专案组民警下达了命令:不破此案,决不收兵。民警一面与受害人秘密见面了解情况,一面秘密进入唐家蹲坑守候,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是用神州行手机卡与唐某打电话联系索要赎金的,汤旺河区从来没有发生过利用这种手段进行敲诈的案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刘局长认定此案系唐某的熟人所为,并且外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经多方调查得知,“2005·11·13”敲诈案的犯罪嫌疑人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在哈尔滨市。刘局长立即命令副局长袁国峰、丁祖强带领刑侦大队大队长徐军、副大队长高金贵、侦查员杜明等到哈尔滨开展工作。
从2005年11月到2006年1月,副局长袁国峰、丁祖强等放弃节假日,三下哈尔滨,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侦查、调查工作。民警来到哈尔滨后,在省公安厅和哈尔滨警方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调查,查明该卡是一个身份证名叫李杰的人,于2005年11月2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农行分理处开的户。民警针对“李杰”再次开展调查,此身份证是湖南省“李杰”的身份证。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身份证是伪造的。在哈尔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民警获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但是录像画面很不清晰,模糊可见取款的人中有一个头戴帽子、眼戴大墨镜、嘴戴大口罩、身穿长大衣的中年男子很特别,他的帽子压得低低的,将脸部遮得严严实实。民警又调出“李杰”开户那天的所有监控录像,与取款的录像一个个对比、排查,突然一个身穿大衣的男子映入民警视线。他也戴着大大的口罩和大墨镜,录像非常不清晰,看不清此人的面目,只能看出他和取款录像中的那个中年男人身形非常相像。通过录像比对,民警初步断定穿大衣的男子就是开户、取款的犯罪嫌疑人。民警一遍遍地查看监控录像,寻找突破口,突然发现一个重要线索:那个中年男子开户时没有戴帽子。将录像放大后,民警发现,中年男子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秃头!
民警将情况迅速反馈给刘永久局长。刘局长命令:寻找“秃头”。
哈尔滨撒网
民警顺线索追查,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口音,暴露的体貌特征,对受害人唐某家的熟悉情况等,经认真研究,把受害人唐某接触过的人作为侦查的突破口。
唐某是生意人,他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个个被民警们圈定的目标又一一被否定。打电话的男子犹如人间蒸发一样销声匿迹。几天又过去了,案情没有丝毫进展。为什么“秃头”不再打电话了?民警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刘局长说,犯罪嫌疑人在迈出邪恶的第一步后,往往都是极度小心谨慎的,但对金钱的追求像一个巨大的黑洞,吸引着他们走向深渊。依此刘局长断定,“秃头”还会来电话的。
果然,今年1月9日,唐某再次接到那名男子的敲诈电话,他又向唐某索要2万元钱。
通过秘密侦查手段细查深挖,民警得知,“秃头”叫赵某(38岁,吉林省人)。据了解,赵某在吉林是空挂户,多年前离家到汤旺河、哈尔滨等地做生意,没有固定工作和住所。前两年赵某在汤旺河区做小板方材生意时,与唐某有过接触,但是唐某对其印象不深。去年夏天,赵某离开汤旺河去了哈尔滨,再无消息。
经调查,近段时间赵某曾在哈尔滨出现过。兵贵神速!1月9日,汤旺河公安分局刘局长派副大队长高金贵、侦查员杜明去哈尔滨抓捕赵某。在哈尔滨寻找一个没有固定住所的人犹如大海捞针。在省公安厅和哈尔滨警方的积极协助下,高金贵、杜明等夜以继日地工作,缜密摸排,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确定犯罪嫌疑人赵某目前在哈尔滨市动力区文昌二道街文昌胡同一三楼居住。高金贵副队长和杜明立即来到赵某的居住地附近蹲坑守候。民警担心犯罪嫌疑人溜掉,不敢到旅店休息,也不敢到饭店吃饭,只能买盒饭充饥,轮班打个盹儿,守了多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一直未出现。
1月16日,民警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哈尔滨市一小吃部与朋友喝酒。在哈尔滨警方配合下,副队长高金贵和民警杜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并搜出作案用的银行卡一张,户名正是“李杰”,同时获取敲诈用的手机一部。
敲诈他人入法网
犯罪嫌疑人赵某被带回汤旺河区,但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民警拿出监控录像比对,在铁的证据面前,他知道再也无法隐瞒,交代了作案经过。
据其交代,2004年春--2005年夏,赵某在汤旺河等地做生意。在汤旺河收购小板方材时,与唐某有过业务上的接触,从而对唐某及其家中成员的具体情况有了详细的了解。这几年赵某做生意很失败,几乎血本无归。近段时间,赵某的爱人患了肝硬化正在治疗。给爱人治病需要钱,做生意需要钱,本来经济紧张的赵某就更是捉襟见肘。赵某到哈尔滨劳务市场打工,每天工作又累又辛苦,挣的钱还少,赵某很郁闷。
赵某开始看录像、电视消磨时间。一次,他看到录像里有“恐吓、敲诈老板”的镜头,眼前仿佛出现一条“金光大道”,萌生了歹念,决定照葫芦画瓢。他将熟悉的人在自己心中“考察”了一番,当想到唐某时,眼睛一亮:唐某为人谨慎,他的儿子是他的命根子,又是南方人,对本地情况不了解……于是赵某把敲诈目标对准了唐某。
去年冬初,赵某办了一个假身份证,买了张手机卡,并在哈尔滨南岗区农行分理处开了户,同时买了大衣、口罩、墨镜、帽子等物。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给唐某打了敲诈电话,向唐某敲诈20万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赵某说自己打完敲诈电话后,一直忐忑不安,晚上总是做恶梦。他最担心的就是受害人报案,自己被民警抓获。于是,他在开户和取款时,都经过乔装改扮的。虽然心里害怕,但是私欲膨胀的他却禁不住诱惑走向犯罪。
摒弃“破财消灾”的想法
就此案,记者采访了汤旺河公安分局局长刘永久。刘局长提示大家:要摒弃“破财消灾”的想法。
他说,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电话、信件、短信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个人进行敲诈勒索,他们的手段变化多端,或以单位生产安全相威胁,或以破坏企业产品相要挟,或以虚构的团伙帮派上门闹事恫吓,或以杀死弄残废其家人相威吓,凡此种种,多为言语恐吓,犯罪分子往往不会轻易采取破坏手段。如果受害者屈服于敲诈者,势必助长其嚣张气焰,促其继续敲诈,甚至敲诈者变换手段之后,再次向被害人或单位勒索财物。因此,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一旦收到敲诈信件或电话后,千万不要抱着“破财消灾”的想法,应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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