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2月21日电(徐海峰 记者 李雪萍)1月27日,友好湿地自然保护区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这是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该自然保护区为自然生态系统类、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总面积为6068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31224公顷、缓冲区面积为1339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6073公顷,达到了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标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该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本地经济建设、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区的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精干的管理机构,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社会服务功能,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好。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7个,其中国家级两个、省级8个、市级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行政区划面积的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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