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29日电 记者从市园林局获悉:我市汤旺河石林、五营森林公园日前被省政府评为第四批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人民政府在对伊春市政府《关于申报汤旺河石林、五营森林公园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批复中要求,风景名胜区所在地政府,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建设和管理好风景名胜资源,为促进地方经济及旅游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