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2月16日电 11月28日,我市正式被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准为全国首批12个山洪灾害防御试点项目区之一。
据我市试点项目负责人介绍: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影响,伊春市山洪灾害发生频繁,其中局地骤发性暴雨山洪灾害占有很大比例,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山洪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越来越严重。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杜绝群死群伤,进一步推动全国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国家防总决定在全国山洪易发地区选择设立山洪灾害防御试点项目区,以探索暴雨山洪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防御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小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我市的《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初步方案》已通过国家防总的批准,市水务局正在抓紧编制具体实施方案。试点建设工作将在明年汛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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