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0月18日电(记者 吴聿宏 张恩普)为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伊春西城开发区投资,加快开发区的建设步伐,近日,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为西城开发区招商引资制定多项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是:西城开发区内项目审批的各项手续由开发区管理部门代办,符合市级审批权限的项目,项目文件齐备,办理审批和上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需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项目,市有关部门派人协助办理;在西城开发区进行投资建设者可以自行选择以受让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西城开发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行政、文化、教育、体育、会展类设施,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目录规定,可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在西城开发区投资建设商服项目用地,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取得受让土地的最高年限,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降低两个土地等级,经批准按不多于四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降低一个土地等级,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期内免缴土地租金,竣工后按现行地价的5%标准缴纳土地租金;在西城开发区投资建设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取得受让土地的最高年限,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降低两个土地等级,经批准按不多于四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降低一个土地等级;对在西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金融机构,可按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现行地租标准的80%收取土地年租金,建设期内免缴土地租金;投资者在西城开发区内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长受让期限是居住用地70年,商服业和金融业用地40年,其它用地50年;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者,在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予土地使用权;对在西城开发区内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给予奖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