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9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见习记者 张艳波
2004年1月下旬,郝某、张某在美溪区、南岔区、伊春区实施了3起抢劫出租车女司机案件,郝某自己又抢劫、强奸1名出租车女司机。美溪公安分局接报后,对案件进行追查,将在逃的郝某列为网上逃犯,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都被缉拿归案。
司机被劫
2004年1月26日(农历正月初五),市中心区的出租车女司机李某这天的生意不错,心情也格外好,她驾驶着夏利车“溜活儿”。一个30多岁的男子在路边招手叫车,李某停在了该男子的身边,该男子说要上美溪区的二站,问多少钱。
这几天过春节,打车串门的人挺多,李某看了看表是上午10点多钟,这样的“长途”活不太好碰,便要价:“70元钱!”该男子又问:“如果跟车回来多少钱?”李某说:“再加30块钱就行,总共100元钱。”该男子也没再说什么,上车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车行驶过红旗收费站后,李某说走老道近,求得打车男子的同意后,就沿着伊春至美溪“十八拐”的老道往前行驶。车行驶过西林河检查站,继续往二站方向开,在走到3公里半大道南侧有人家处时,该男子突然让李某停车,说要去问问朋友回来没有。他随便找了一户人家,见院子里有个小男孩,他故意拖延时间,假装问小男孩儿美溪怎么走,小男孩天真地告诉他:“你走错了,得调头往回走。”
该男子上车后对李某说:“回去吧,人没在家,白来了。”李某调头往回开,途中接了一个电话,李某的舅舅要上鹤岗,汽车票在李某的手里,着急让她把票送到伊春客运总站去。李某说:“大哥,不行,我得回伊春送票去,你再找别的车去吧,我少收你点钱。”
该男子说:“我没事,也不着急,和你回伊春也行。”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该男子又说:“美溪卖东西比较便宜,我在美溪买点东西串门,买完东西和你一起回伊春。”该男子在美溪一家食杂店买了3件礼品盒式的东西,又上了车。
李某把车调头后,又从老道回伊春,在车走到“十八拐”时,该男子让李某把车停下。李某还没反应过来,该男子从左上衣兜掏出一把刀,架到李某的脖子上说:“把钱拿出来,我不抢你车,也不伤害你!”李某一下子怔住了。“快点!”该男子凶相毕露。李某惊慌失措地从后裤兜拿出一张100元人民币交给他。该男子见车门里侧旁边还有一个包,一把拎了过来,打开一瞅有点零钱,全被他揣到兜里。回过头来一看仪表台上有李某的手机,也被他拿到了手。李某商量该男子把手机卡给她留下,该男子卸下卡后,把卡扔到了副驾驶前边的工作台上,把手机揣到了兜里。
这时,从伊春市中心区方向驶来一台车,该男子命令李某说:“你别动!前边来了一台车,你抱着我,就像咱俩处对象似的!”无奈李某只得顺从。
车过去后,该男子为了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点燃了一根烟,还没抽几口,发现车后面又来了一台车。他把李某座位的后背放平,命令李某躺下,李某惊恐地问:“大哥你想干啥?”该男子粗暴地说:“你他妈的快点!”车过去了,该男子看着躺着的李某,命令道:“把裤子脱了!”还没等李某反应过来,该男子疯狂地将李某奸污……
之后,该男子又将李某塞进汽车后备箱,将车开到了美溪老道口,他将车停下来,问李某朋友的电话号是多少,又用李某的手机(用李某的手机卡)通知了李某的朋友,说李某的车坏在了美溪,赶紧过来接她,然后匆匆堵了一台开往伊春方向的面包车,逃离了现场。
架网布控
李某被朋友解救后,到美溪公安分局报案:她从伊春区开出租车拉一名男子来美溪,在美溪区缓岭附近被该男子抢劫后强奸,被抢走现金100余元,松下手机1部,价值1500元。
美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李某的报案后,队长孙玉军立即组织民警到红旗收费站查看案发期间监控录像,从中查找嫌疑人;并组织技术人员对被抢出租车进行勘查,提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坐出租车来美溪的沿途、路线进行走访调查,查找线索。
侦查工作正在紧张开展时,2004年1月31日,伊春区出租车司机董某报案称:有两男子从伊春区坐他的车到美溪,途中抢走他500余元现金,摩托罗拉手机一部。
为早日破案,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美溪开展案件分析会,在各区广泛收集线索。通过工作,了解到在伊春区及南岔区也发生了类似案件。通过对被害人询问了解及走访,发现这几起案件同属两人共同作案,于是决定并案侦查。侦查员领着被害人到沈阳刑警学院对嫌疑人进行模拟画像,广泛寻找案件线索。
2004年2月初,警方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把被抢手机卖给一手机店。民警顺藤摸瓜,查出犯罪嫌疑人系西林区无业人员郝某、张某,当时两嫌疑人已外逃。经过技术手段,2004年3月6日,张某被抓获,但郝某一直在逃。
美溪公安分局一直没有放松对郝某的抓捕,将郝某列为网上逃犯。2005年6月8日,沈阳警方将逃到沈阳的网上逃犯郝某抓获,刑警队大队长孙玉军派刑警许学伟、吕政海到沈阳将郝某押回。经审讯,二人对抢劫出租车女司机财物、郝某对李某抢劫并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初次抢劫
郝某交代了他同张某第一次对出租车女司机实施抢劫的犯罪经过。
2004年1月19日上午,郝某和张某要打夏利车拉张某的女朋友从西林去红星,当时在西林时两人兜里都没有钱,张某出主意说:“上伊春抢出租车司机的钱!”郝某说:“抢女出租车司机还行,女的咱俩一吓唬,不敢反抗。”
三人打了一台夏利车出发了,当车行驶到市中心区百货大楼北面时,二人从车上下来,张某对他的女朋友说:“你在车上等我俩一会儿,我们上朋友那儿办点事,一会儿就回来。”
二人来到附近食杂店,张某买了一盒烟及一大卷透明胶带。两人出食杂店往西走不远,过来一辆红色三厢夏利出租车。见开车的是个女司机,二人摆摆手,车停下来后,郝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张某坐在后座。郝某说:“上红旗那边接个人。”司机也没说什么就向红旗方向开去了,车走过101原纺纱厂大门不远处,郝某让司机把车停下往回走。当车调头后,郝某拿出一把刀,对司机说:“大姐,我们过不去年了,不抢你车,给拿点钱吧。”出租车司机说:“我不喊,钱都给你们。”张某从车上下来,把女司机从前边拽下车,又拽进车的后排座上。郝某坐到司机的位置上,张某拿出胶带把女司机的嘴粘上,又用透明胶带捆住她的手和脚。
郝某开车往市中心区方向走,张某翻出女司机身上的钱。郝某开车走到没人处把车停下,张某说:“把那女司机抬进后备箱。”二人把女司机抬进后备箱后,郝某将车开到伊春火车站北边一个胡同里,郝某与张某下车后逃跑了。
此次抢走现金800余元,熊猫手机一部。
2004年1月21日,郝某伙同张某在南岔区以打车为名,骗女司机武某去晨明,在途中二人用刀威胁,用胶带捆绑武某,抢走现金400余元,手机一部。
机智逃脱
同年1月31日,张某给郝某打电话,问什么时候才能出去打工,郝某说就这几天。张某对郝某说:“上我家来吧,要走了,吃点饭。”郝某到张某家吃完饭后,张某对郝某说:临走再干一把(指抢劫)吧!两人就坐客车来到了市中心区。
他们下车后边走边寻找目标,一直走到伊春林业中心医院院内,郝某看见一辆红色三厢夏利车从外边开进来,司机是个女的。郝某将车拦住,问:“上美溪多少钱?到离美溪不远的山上多少钱?”张某见找到目标,便假装到门诊看病。一番讨价还价后,郝某将张某从门诊叫出来一同上车。
当车行驶过红旗收费站后,郝某让女司机董某走通往美溪的老道,当车快走到二站时,郝某让停车,说要去方便一下。车停下来后,郝某将刀拿出来,架到董某的脖子上,厉声说道:“快把钱拿出来。”这时,前面驶过来一辆客车,当时车停在路中间了,郝某让董某到后边去,张某摁住挣扎的董某,把客车让过去后,董某哀求他们:“求你们放了我吧,要钱你们拿去,要车我现在就下车,我不报案也不喊。”
张某把女司机董某包里的钱放进了自己的兜里,又顺手将董某的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拿走。郝某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董某的嘴缠上,又用白尼龙绳把董某的手缠了两扣系在胸前。因为是白天,又在大道上,二人怕被人撞见,慌忙把董某抬进后备箱,盖上后备箱盖,由郝某驾车往美溪方向急驶。
董某被抬进后备箱后,心里非常着急,她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想办法逃生,后果不堪设想。董某梳着长发,在撕扯中头发被弄得很乱,胶带贴在头发上、嘴上,不很紧。她用绑着的手将胶带慢慢地撕下来,两只手虽然被捆着,但尼龙绳很滑,绑的不是很结实,她便一点点咬,牙被咬得流出了血,但她仍没有放弃求生的欲望。董某在后备箱里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后,手上的绳子终于被弄掉了。她用手将后备箱盖“啪”的一声抠开了,双脚耷拉到后保险杠外,准备往下跳。
郝某听到后备箱开了,下意识的一脚急刹车,车停在了路边。董某毫不犹豫地跳下车,向与车相反地方向跑。一见女司机跑了,二人也没敢再开车,慌忙弃车而逃。随后,董某向警方报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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