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同网伊春8月31日电
林城晚报提供 刘汝双 记者 王乐 金守城
与妻子吵架后,竟把妻子烧成7级伤残;写恐吓信敲诈他人,把邻居吓坏了。两件事,让铁力市居民刘某走进高墙。
离奇的敲诈信
2005年1月5日一大早,铁力市铁力镇正阳街居民李某刚刚推开家门,看到自家的门下塞了一封信。她好奇地观察了半天:现在家家门前有信箱,要是有信件,邮递员应该放进各家的信箱才对,为什么会在门下出现一封信?看样子,又不像是一封信,上面既没有邮票,也没有收信人地址。
李某打开一看,脸都吓白了:这居然是一封恐吓信!信是这样写的:“有人要对你儿子不利,我看在你心地善良的面子上,劝你赶紧拿出5000元钱破财了事,钱放到你母亲家(桃山镇2委2组)门前雪堆里,否则,你的儿子性命不保!”
李某拿着这封恐吓信,赶紧跑到铁力市公安局报案。该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行动。在进行周密的调查工作之后,李某家的邻居刘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有人反映说:刘某家里有个病妻子,为了给妻子治病,他已经债台高筑,家庭生活极为拮据。经过核实,1月6日,警方对嫌疑人刘某进行审问。
经审讯,刘某对敲诈邻居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警方问她妻子患什么病需要花钱治疗时,刘某的回答令人大吃一惊:在敲诈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起严重的故意伤害案!
可怕的烧妻案
家住桃山镇的刘某今年35岁,没有职业,特爱喝酒。妻子因其酗酒,经常和他吵架,但刘某根本不听妻子的劝说。2002年5月的一天,刘某又喝得大醉,回到家后,与妻子吵了起来。刘某当时无法自制,拿起家中的一酒瓶汽油,浇到了妻子的身上,并掏出打火机,威胁说要点着。妻子以为刘某只是吓她,不能点火。但刘某当时已丧失了人性,真的点燃了打火机,浑身被浇满汽油的妻子一下子被点着了。
火在妻子全身立即燃起。一见火着起来了,刘某的酒也吓醒了,急忙扑火。火扑灭了,但妻子浑身上下已被严重烧伤。他带妻子先后到铁力市火柴厂医院和省人民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9万余元。为给妻子看病,刘某东挪西借,负债累累,本来家庭就非常贫困,这一把火让他们雪上加霜。
经铁力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他妻子全身皮肤烧伤面积达67%,伤情程度属重伤,7级伤残。事情发生后,善良的妻子并没有向警方报案,忍受着伤痛,与刘某继续生活。
为了给妻子看病,走投无路的他想到了敲诈。他知道李家的女儿住在铁力市,家里有钱,便炮制了一封恐吓信,送到了邻居女儿李某的家门口,想敲诈一笔钱。
今年4月5日,铁力市检察院指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向铁力市法院提起公诉。该法院接到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法院认为,刘某明知妻子身上被其倒上汽油,遇明火可能引燃身上的衣服,还点燃火机,导致妻子身上着火,造成妻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还以他人生命安全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刘某在事发后能把火扑灭,并送妻子去医院抢救,还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在敲诈他人财物时未能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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