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7月6日电日前,嘉荫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自2001年6月,嘉荫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以来,坚持高标准定位、全方位组织推进、超常规发展,通过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建设,使国家考核验收的26项建设指标,均达到了国家二类验收标准。2004年12月30日,嘉荫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