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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获猜谜赌博团伙
//yichun.dbw.cn   2005-04-20 08:58:58
    东北网伊春4月20日电
    2005年3月29日,乌马河区某酒店二楼内人头攒动,一个女人手拿话筒在吆喝,另一个女人在卖票,墙壁上贴着一张红纸,上写中奖动物是“板桂----螺蛳”,30余名男女老少正在聚精会神地下注玩一种“有奖猜谜”游戏。这其中,年龄最小者10余岁,最长者70余岁。主办方将中奖箱拿出来准备开奖时,一队公安人员从天而降,将部分活动组织者及参赌者擒获。
    当猜谜者被传唤到公安部门时,他们方醒悟,原来自己刚刚参与的“有奖猜谜”游戏是一种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而此种赌博,已构成违法。
                                  一
    2005年3月30日10时30分许,乌马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巡警大队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发现,乌马河区某酒店二楼内有人聚众赌博,民警迅速将情况报告分局主管副局长李健。李副局长迅速指派刑警大队指导员邢二男、治安巡警大队大队长孙继江带领刑警大队、治安巡警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出警,将赌博现场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擒获,收缴9沓下注的“有奖智谜游戏票”、传单及工具。
    据民警讯问了解,目前此有奖猜谜的主犯朱某在逃,此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交待,朱某是大庆人,自己从前与其是同志关系,2005年3月24日晚,朱给赵打电话,让赵帮助他在伊春找个地方进行此活动,让赵帮助管理,然后挣钱分红。3月29日,赵某与朱某、朱某的爱人、还有3男2女来到乌马河区。
                                  二
    据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女)交待,她过完年来到大庆陈某家,让其帮助她找活干,2005年3月27日陈某跟她说找到活了,说是到伊春组织有奖猜谜活动,让她负责收款卖票,每天分给她20元钱,于是2005年3月28日她和陈某找的一个叫小芳(不知真名)的一起从大庆乘车来到伊春,她俩到伊春客运站已是下午17时多了。当时朱某和一个据称叫“老平”的接的她俩,他们把她和小芬带到伊春一个旅店,到旅店后老朱又给她介绍了一个叫小二的男子。朱某给她们几个人分了工,杨某和小芬负责卖票、收款,小二和老平负责发传单,朱某负责给她们开工资。
    2005年3月29日,她们来到乌马河区某酒店二楼开展猜谜赌博活动,朱某出谜语和答案,玩家下注来买答案,买中给20元钱奖励,下注金额由2元到50元不等,当天最多的一次中出200元钱。她们从早上10时开始,到下午2点结束,结束后她们回到旅店对票(算账)、分红。
    2005年3月30日,他们又来到乌马河区,刚开场就被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三
    “有奖猜谜”是一种猜书面文字的活动,赔率是1比20,所谓买2元钱如果猜中了就得40元钱,首先投注者领一张有字谜谜面的纸,在配合墙上挂着的图,猜字谜中的是什么动物,然后等主办方把最后答案挂到墙上后,投注者到主办方那里下注,猜是什么动物,主办方将其猜的动物记下来,用来记投注者猜谜的纸事先是印好的,是两联单,投注者一张,主办方留一张,揭晓答案后,投注者用手中的谜底到主办方那里对奖,每天猜10轮,每注20分钟。每轮最低2块钱,最高20元钱,到主办方那里交钱买猜谜谜底,谁开的谜底谁负责收钱。
    据乌马河公安分局民警介绍,此种游戏最大一场可达500余元,头几场让你猜中,其后不中,一些群众不明真相,结果被蒙蔽。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参予此次赌博活动的赵某、杨某、刘某、王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来源: 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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