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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商标被罚
//yichun.dbw.cn   2005-03-14 09:38:59
 
    东北网伊春3月14日电(记者  张桃)加工山野菜,使用他人包装袋,盗用
他人商标,带岭区一个体户被罚,这是9日记者在带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
的。
    为确保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3·15”前夕,带岭区质量技术监督
局加大了对辖区生产加工食品的检查力度。1月24日,局长王白羽在带领执法
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个体户借用他人厂房生产加工山野菜。经进一步检
查,发现其使用的包装袋和商标也是盗用他人的。执法人员当场没收其已加工的
10箱、200多公斤山野菜,并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 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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