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2日电
人活于世,谁都不希望自己被骗,但骗人和被骗的事件时有发生。2月
22日,记者在市公安局了解到,仅去年一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经济案件7
9起,其中大要经济案件就达36起,涉案金额858.8万元。值得庆幸的是,在公安人员的努力下,不仅及时将部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而且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43.98万元。 经济案件有77种,根据案件的性质,经济案件又分合同诈骗案件、金融诈
骗案件和一般诈骗案件。合同诈骗案件仅一种,金融诈骗包括集资、贷款、保险
、信用卡、信用证、金融凭证诈骗等8种,其余的均属于一般诈骗案件。在我们
身边比较常见的经济案件是一般诈骗案件。
 一般诈骗犯罪 骗人不商量 2003年9月22日11时许,嘉荫县吴某经过县人民政府附近时,遇到
一名陌生男子,该男子主动与吴某搭讪,问其能否收到牲畜苦胆。吴说可以帮忙
,该男子应允每只苦胆付好处费5元。 行至商品街,该男子主动接近另一名中年男子,并与之同行。几个人行至朝
阳堤防坝,该男子与那名男子用串通好的方法,使吴相信先前的那个男子有“以
钱生钱”的本领。吴某到银行取出10万元钱,几个人乘车行至嘉荫县第二中学
附近的空地,趁吴不备,这两个人将吴某钱掉包,并让吴次日再打开,包内的钱
就会“生钱”。之后,这两个人分别离去。第二天一早,吴某打开包时,发现1
0万元钱已经被掉换,剩下的是一些废纸。 2003年9月20日,新青区跃进委居民朱某(女)在新青市场遇到两名
操外地口音的男子,他们以合伙做生意为由,同朱某搭话。说话间,其中一名男
子说会气功,能将10元钱变成100元钱,并通过现场演示,骗取朱某的信任
,又说朱某家将有灾难,让朱某拿出现金,装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丝袋中,这样
就能消灾。朱某到亲属家借得2060元钱后,用嫌疑人给的报纸包上放入丝袋
中,回到家后发现包中的2060元钱没有了。 2004年3月27日,伊春区经营电瓶生意的女老板晓玉(系化名)被骗
子盯上了。当日15时20分许,晓玉正在商店内忙碌,进来一男一女,问她有
没有电瓶,说他们要的量很大,并表示次日上午再和公司“老总”过来商量具体
事宜。第二天10时许,这对男女中的那个男子来到晓玉的商店,他自称姓“王
”,对晓玉说:“我和我们公司‘老总’汇报过了,‘老总’说你这里的电瓶价
格很优惠,我们决定购买。”说完,他当着晓玉的面给“老总”打电话,随后把
电话递给晓玉。电话那头的“老总”说:“我这儿还有别的事,暂时离不开,你
能到我这儿来面谈吗?” 为做成这笔大生意,晓玉与丈夫打过招呼后,便与这个姓王的男子来到他们
的住处。见过“老总”后,经讨价还价,商定每个电瓶620元钱,他们要80
块。 在讨价还价过程中,这个“老总”有意将一大皮兜现金展示给晓玉看。晓玉
留意,皮兜上面全是票面为100元、没有开捆的现金。 生意谈妥后,对方并不急着交款提货,而是有意向晓玉介绍他们也做有关古
币换钱生意,并在晓玉面前展示一枚古币,说这种古币很值钱,每枚大约150
0元左右。这时,进来一个人,自称是“王某”的朋友,他手里拿着2枚古币,
让“王某”帮助鉴定,说是他帮战友搬家时捡的,有一坛子呢。“王某”接过古
币,用放大镜观看了一会儿后,说:“这是康熙年间的古币,非常值钱。”又对
晓玉说:“我们先买下,然后再卖,能从中赚一笔。”晓玉觉得事情蹊跷,就谎
称自家有事回到商店,谁知“王某”却一步不离地跟着她,机警的晓玉在家人的
帮助下报了警,最终躲过了被骗。 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时有发生 近几年,我市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案件也时常发生。 2004年9月,铁力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工作,侦破了我市涉案数额巨
大的系列合同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当年9月,铁力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抽调警力对高某、王某、刘某承建和销售
该市某小区2号楼工程过程中涉嫌诈骗一案予以立案侦查,涉案的被害人闻讯纷
纷前来报案。 民警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取证等工作,收集能够证明3人有犯罪事实的大量证
据。之后,该大队抽调警力开展工作,远赴哈尔滨市、吉林省松原市抓捕犯罪嫌
疑人高某、刘某。当年9月6日,在伊春市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 经对高某审讯,高供述:其在2000年至2002年承建铁力市某小区2
号楼期间,与犯罪嫌疑人王、刘共同作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
相,与购房户、动迁户签订购销合同后,又将楼房重复销售等手段,骗取购房户
房款和动迁户动迁费及施工人员材料费、管理单位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合同
诈骗案件36起,贷款诈骗案件1起,涉案金额205.44万元。 2002年5月,市政法委接到市农业机械局举报的付某涉嫌金融诈骗一案
。根据市政法委交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2年6月5日立案侦查。通过
布控,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抓获。经审,付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2001年5月至7月间,付某利用市农林加油站站长的身份和农林加油站
进行股份制改制之机,擅自出卖农林加油站,后携诈骗国有资产所得的部分赃款
11.3万元潜逃。目前,犯罪嫌疑人己被依法起诉。 1998年11月17日,铁力市居民汪某用河北省黄骅市吕某的身份证,
在铁力市建设银行将吕某的22万元汇款支取后逃跑。铁力市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后,根据有效线索,于2004年5月18日在犯罪嫌疑人汪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嫌疑人己被移送起诉,22万元
赃款全部追回。 一般诈骗案件的特点 目前,我市发生的绝大多数经济案件都是一般诈骗案件。主要原因是一般诈
骗案件相对其他诈骗案件来说较易得手,金融诈骗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是不会骗
得钱财的;合同诈骗一般要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作案不是一天能完成的,策划
起来需要一段时间。而一般诈骗只要选择好了作案对象,再加上犯罪嫌疑人一般
只是“玩”点儿小把戏,利用受害人贪财心理,所以较容易得手。 一般诈骗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多临时发生在街头,受
害者由于一时是非不分,被蒙骗导致经济利益受损,对社会治安稳定构成了一定
危胁。 一般诈骗的犯罪手法通常表现为凭空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情况来使受害人相
信。1.利用受害人迷信无知心理,谎称其将有灾,而要免灾惟有破财,以此骗
取受害人财物;2.用类似变戏法性质的掉包手段,骗取财物;3.利用秘鲁币
等冒充港币谎称可兑换,骗取财物;4.谎称急于用钱,利用假金元宝低价兑换
现金,骗取财物;5.利用“中奖”,骗取财物;6.谎称有祖传秘方可治疑难
疾病等,骗取财物(即所谓办事钱)等。 一般诈骗案件的特点:1.犯罪行为多是在街头户外即时实施,诈骗得手便
逃之夭夭;2.嫌疑人大多是外地人,且多为流窜犯,一般采用某种固定的作案
手法,寻找不确定的受害人,伺机作案;3.作案对象多选择中老年妇女,文化
都不高,有贪小便宜心理。 打击和预防一般诈骗犯罪 (一)受害人要及时报案。一般诈骗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应及时报案,以便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诈骗得手、没来得及逃离前将其抓获,这是侦破此类案件的关
键。 2003年8月18日上午,一名妇女到伊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被
人用秘鲁币骗去人民币3万元。接到报案后,该大队迅速反应,与哈伊公路、鹤
伊公路沿途主要经侦部门--铁力市、西林区经侦大队联系,请求配合在路上设
卡堵截,并组织精干警力到车站、旅店排查。当日中午,铁力市经侦大队发现在
该市北关有一辆夏利出租车,上面的4个人形迹可疑,便一路追赶,后在庆安交
警的协助下,将这4人截获。经查,4人正是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整个案件侦
破前后仅用了两个小时。 (二)擦亮眼睛,明辨真伪。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人们的经济意识不
断增强。但人们对经济领域犯罪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却比较差,经济犯罪案件
案增多。这里提醒市民:不要发财心切、贪图小便宜,掉进骗子设计的“美丽”
陷阱。 图为 被揭穿的犯罪嫌疑人装钱的假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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