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12日电
1月10日,迎来了“全国110宣传日”,与此同时,市公安局110指
挥中心也迎来了“110”落户伊春的第8个生日。8年来,市公安局110报
警服务台共接各类警情377200多起,其中有效警情98229起,在有效
警情中,刑事、治安案件24105起,交通火警3807起,各类纠纷147
77起,群众求助14513次,举报投诉1537起,固定报警测试1074
3起,咨询查证9765次。 “110”,这3个本无特殊意义的阿拉伯数字,在现实生活中帮助林城百
姓解决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也给人们留下很多惊险的故事和难忘的回忆。 1997年伊春“110”成立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沿海和内地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机关为适应形势
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机关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和投
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将原为盗(匪)警电话的“110”,逐步扩大职
能,拓宽服务范围,建立了110报警服务台,开展了有关报警服务工作。 1997年初,市公安局开始筹建,准备使用“110”报警服务,当时的
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下拨资金。很快,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
台安装调试完毕,北至乌伊岭,南至带岭的15个区(局)的“110”线路一
次割接成功,开始试运行。同年10月,该服务台正式开通。 1998年1月,铁力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开通,辖4镇3乡和南四
局部分施业区。同年9月,嘉荫县局110报警服务台开通,辖3镇6乡。至此
,110报警服务台覆盖全市城镇、乡村。 为发挥“110”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完成为全市人民服务的任务,市公
安局明确了报警服务范围,即公众报警、公众求助和公众投诉。 所谓公众报警,主要包括: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群体
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违法犯罪线索;6.其他需要公安
机关紧急处置的报警。 公众求助的范围包括: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2.需要公安机
关紧急救助的;3.老人、儿童、弱智人员、精神病患者等行为能力差的人员走
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寻找的;4.公众遇到危难的;5.处于孤立无
援状况的;6.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的;7.危及社会公共
安全的;8.危害生产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9.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
处置的;10.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11.
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等等。 此外,“110”还受理公众投诉,即对现时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依法
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投诉和对既往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
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投诉等。 为了完善该报警服务系统的功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市公安局不断地对
“110”设备进行改善。2003年初,市政府及市公安局从国家林业局争取
到专项资金,用于对该报警服务台的改造。当年5月,正式启用了深圳亚奥数码
技术有限公司的YA-61接处警系统,该系统设3个接警席位,淘汰了原报警
服务台。 这套系统的投入使用,在我市基本形成了以指挥中心(室)为龙头,以防暴
队、责任区刑警、交警、巡警、派出所及武警等实战单位为主要力量,以遍及城
乡、公路沿线、联网成片的卡点为支撑点,以现代化的指挥、通讯、交通、防暴
装备为保障,信息灵敏,指挥有力,出警迅速,处置得当,平时分散执勤、战时
合成作战的“110”快速反应体系。 快速反应破大案 1998年1月27日12时29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
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当日值班员李伟迅速拿起话机,一眼扫过,显示屏所显示
的电话号码为乌马河区段,他随即按下乌马河公安分局指挥室的接警键。乌马河
公安分局指挥室值班员罗广斌与李伟同时听到了一名女子微弱的声音:“这里杀
人了,快来人救命……”声音戛然中断,电话却没有挂机,两位民警几经呼叫,
报警人再无任何应答。 李伟立刻将显示屏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户主姓名、住址等信息告诉罗广斌。
罗广斌立即启动出、处警程序,指令辖区派出所、刑警大队迅速赶赴位于乌马河
区桥东街、电话户主尹树范家。 当民警抵达尹树范家时,这里一片狼籍,院内雪地上横卧一具男性尸体,室
内地板上一女子已死亡,其尸体血肉模糊,旁边垂落着晃动的电话话筒,惟独不
见户主。 乌马河公安分局领导立即进行部署,布控搜索,查找户主。在距现场不远的
小溪旁,将连杀两人的尹树范擒获,从接警到捕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30分钟。
2000年6月4日18时15分,一被害人拨打“110”,称她驾驶的
白色夏利出租车在南岔区柳树商店附近被两名乘车的男青年劫走,还抢走现金3
00元、手机一部。乘车的男青年逃往金山屯方向。 接警后,南岔公安分局指挥室立即指令刑警大队派人驱车追击,并指令晨明
、浩良河两个卡点设卡堵截。与此同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部署金山屯、西林、
带岭公安分局立即出动警力,设卡盘查堵截。南岔公安分局带班领导部署刑警大
队兵分5路,分头前往金山屯、岩石所、兴隆村、殡仪馆等方向追击。 其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与南岔、金山屯、西林、带岭公安分局间频繁地传
递反馈着信息,但仍不见此车踪影。 6月5日1时30分,第4追捕小组在南岔殡仪馆附近发现被劫车辆,却不
见犯罪嫌疑人。这一信息反馈到南岔公安分局指挥室后,刑警队长、指导员、技
术中队长带领刑警前往现场追踪。3时许,民警们在现场附近的密林中将持刀抢
劫出租车的犯罪嫌疑人、内蒙古通辽市喀尔沁区的姜明生抓获。 危难之时显身手 在8年的时光里,“110”快速反应,参战民警们在报警现场抓获的犯罪
嫌疑人多达3000多人,成功截获及时报警的100多辆被抢劫的机动车辆。 2000年5月14日18时50分,一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
,声称在汤旺河火车站,有一男青年被火车撞伤,生命垂危。 汤旺河公安分局指挥室接到求助电话后,迅速下达指令。巡警队长姜明山率
领3名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伤者大量失血,多处骨折,已经休克。 民警们迅速将伤者抬上救助车,同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医院后,他们又
背着伤者楼上楼下地进行检查、化验。在医护人员的帮助下,因抢救及时,伤者
脱离危险。 2000年11月31日中午,求助的电话再度响起:“我是伊春区居民,
我这里有一人受伤了,伤势很严重,你们能帮助吗?” 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伊春公安分局巡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原来,
李某在修自家烟囱取砖时,堆放在一起的红砖突然倒塌,将李某的手臂砸在里面
,李某疼痛难耐,当时家中没有其他人。直到中午邻居来他家时,才发现这一情
况,并拨打了“110”求助电话。巡警们用了足足50分钟,才将李某从红砖
中救了出来。事后,李某为民警送去书有“千万个110雷锋”的锦旗,并送去
一条红塔山牌香烟,表达感激之情,但被民警谢绝了。 “110”频遭骚扰 就在全市民警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之时,却有一些骚扰电话,令值班民警
们疲于应对,也使真正需要救助的人们受到影响。 据记者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在每年受理的50000多起报警
求助电话中,骚扰电话占总接警量的20%。仅以2004年8月为例,在市1
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5800起报警电话中,无效报警达3100起,骚扰电
话达1300起。 一位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的民警介绍,因为拨打“110”电话
是免费的,一些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意识差的人常打“110”进行骚扰。有人
喝醉酒后,打“110”“解闷儿”;有人故意打“110”,说脏话发泄;有
些中、小学生淘气,随意拨打“110”。 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张继良说,随意拨打、恶意骚扰“110”,
不仅严重干扰和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浪费了公安机关有限的警
力、物力,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由于报假警的情况不断增多,有的
联动单位多次出警扑空,对“110”的指令产生抱怨和怀疑,严重影响了公安
指挥中心的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及200元以下罚款
或者警告。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对骚扰“110”者给予了处罚,以遏制此
现象的发生。 2004年2月18日13时33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新青
区居民耿某的报警,称其在新青区发电厂附近某小吃店与人发生争吵。 当新青公安分局人员询问其姓名时,耿某出言不逊,并大声辱骂接警人员。
该分局铁林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赶到现场处置时,耿某态度蛮横,大吵大闹,拒
不接受讯问。经查,当日中午,耿某和一位朋友到小吃部喝酒,酒后因结账与饭
店老板发生口角,耿某随即拨打“110”,并对接警人员及赶到现场处置的民
警进行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
对行为人耿某实施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据统计,自“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运行以来,因拨打“110”虚假
报警、妨碍执行公务,先后有近30人受到拘留、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民警
提醒,不论什么人对“110”进行骚扰,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拨打“110” 怎样正确拨打“110”? 据介绍,当市民遇有以下紧急情况时,可拨打“110”:正在发生或刚刚
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危及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等。 电话接通后,应该做到:报警人尽可能地提供正确的事(案)发地址,实在
不知具体地址时,应提供大致方位、明显标志物等;简要陈述案情,如基本经过
、涉及人员等;报警时要保持冷静,按照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
提供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报警时注意:一定要在就近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
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万一自己遇到歹徒袭击,无法报警时,
要及时委托他人帮忙报警;要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
向等;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除了
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现场等。 图为如今使用的数码技术的“110”报警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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