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6日电(见习记者 葛婧)日前,记者在市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自1月1日起,我市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涉及到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农业、林业、铁道等多个部门。其中包括:一、已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84项行政审批等收费,如公安部门的驾驶证年检费和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等;农业部门的申请农药实验审批费等;烟草专卖部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含生产、批发、零售、临时)收费;司法部门的律师执业证工本费等。二、已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的,随国务院第三批取消的7项行政审批收费,如公安(安全生产)部门的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本费等。三、属于有关部门越权批准的12项收费项目,如交通部门的建筑消防合格证工本费、消防建审费等;旅游部门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工本费等。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市民发现有违反规定收费的,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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