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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主要领导撤职
//yichun.dbw.cn   2004-09-29 12:10:11
 
   东北网伊春9月29日电(记者  崔蕊)今年秋防,我市实行领导
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森林
火灾,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律撤职。
    凡是县(市)区局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森
林火灾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律撤职。乡镇场所发生一般森林火灾
的,对失职或渎职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不再任用。凡是包片的县(市
)区局领导与责任区所在单位同奖同罚,出了问题,一律追究责任。凡
下派防火督察员失职的,一律撤消现任职务。在防火戒严期内,各县(
市)区局主要领导不准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要向市政府主要
领导请假,而且要委托一名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场所主要领导不准下山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下山的,必须保障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各级包片
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责任区,重点抓秋防。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县(市)
区局领导进入防火期一律到防火办办公。下派的防火督察员要认真负责
,发挥应有的作用。
来源: 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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