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8月3日电(记者 崔蕊 王乐 摄影报道)友好区曙光村一位
身体健康的妇女,居然因为扶了自家障子上的铁刺篱(俗称“刺滚儿”)
一下,竟然瞬间死于非命。
据目击者林春荣回忆:6月23日早晨5时左右,曙光村村民、4
5岁的王桂兰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地里摘黄瓜。看到前院邻居林春荣也在
地里忙活,就喊:“你过来,我给你摘点新鲜黄瓜!”林春荣答道:“
不用了,前几天给的还没吃完呢!”王桂兰执意道:“这是旱黄瓜。”
说着,就把一土篮旱黄瓜举过障子递给了林春荣。 林春荣接过黄瓜筐放到地上后,抬头一看,王桂兰双手扶着障子上
的刺篱,脸色苍白,眼睛半睁向上翻着,十分痛苦地说:“这上面好像
有电……”林春荣急忙喊与王桂兰同院居住的大嫂:“大嫂,快来呀,
你看这是咋地了!”听到喊声,大嫂郭玉霞和王桂兰的大儿子立刻跑了
出来,郭玉霞去扶王桂兰,吓了一跳:“哎呀,她这身上咋酥酥的呢?
”王桂兰的大儿子拽住母亲的胳膊,用力把她从障子上拉下来。此时,
王桂兰大伯哥也赶来了,他喊了王桂兰几声,没有反应,又摸了摸王桂
兰的脉,发现已经没有脉搏了。他觉得外面冷,就指挥大家把王桂兰抬
到屋里,并急忙求邻居骑摩托去接村上的医生。 6时左右,村里的医生赶到,经过检查,确认王桂兰已经死亡。王
家人又急忙给附近的森铁派出所打电话。6时15分,友好公安分局刑
侦大队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曙光村居委会主任袁福明见证下,对王桂
兰的尸体进行解剖:发现王桂兰双手上各有一道被烧焦的痕迹,一只脚
的小脚趾也被烧焦。死因为电击致死。 王桂兰死后,一家人悲痛欲绝:智力发育不健全的小儿子整天抱着
妈妈的遗像喊着要找妈妈;丈夫王言林失魂落魄,无心经营一家人赖以
生存的大棚;大儿子忙着在村里和友好区之间跑来跑去,希望早日为母
亲的死讨个说法。在此期间,王桂兰的尸体一直寄存在殡仪馆内,迟迟
不能入土为安。 事故发生后,友好区政府成立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农委、检察院、纪委、法院、电业局等11个部门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
小组。 经调查:死者家南障子上拉有东西方向三根铁刺线,这三根铁刺线
与障子内电线杆上的向东方向斜拉线相连接(据调查,这三根刺线是两
年前死者大儿子拉上的),并拧到了斜拉线上。铁刺线有电的原因是带
有斜拉线的电线杆上的供电线路漏电。这根电线杆上面靠西边的橡皮线
离开了瓷瓶中心挂线位置,靠到了支撑瓷瓶的铁拉板上,造成了橡皮线
直接与铁拉板相接,经风吹动,橡皮线磨损,露出铜线0.3公分,电
流通过露出的铜线传到与铁拉板相连的铁制横担上,铁横担是由铁抱箍
固定的,铁抱箍的西侧与铁制斜拉线相连,拉线又与刺篱相连,因漏电
导致这起电伤亡事故发生。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曙光村4队输电线路是1985年安装的,资
金来源于村委会提留款和村民集资。这条输电设备产权归曙光村所有,
曙光村具有维护、维修等义务。自线路安装后,此村先后安排过几名电
工负责输电设备维护管理。2002年以后,村里以每月150元费用
雇了一名没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负责抄表、收费及处理一些电力设施方
面的小故障,曙光村村委会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7月中旬,经友好区政府及事故调查组决定,事故的责任由曙光村
委会和死者家属共同承担,其中曙光村委会负70%责任,需向死者家
属赔偿丧葬费等费用40341元。曙光村委会对该决定没有异议,但
由于村里经济困难,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赔偿。首期赔款5000
元,目前已经付给了死者家属,在殡仪馆寄存了20多天的死者尸体终
于火化。 据了解:曙光村的电路自从2001年起,就没有进行过彻底维修
,担任电工职务的人员既没有电工操作证,也缺乏必要的责任心。如果
曙光村的供电设施能够按时检查维修,王桂兰也不会糊里糊涂地送了命
。而更不应该发生的是:王桂兰家的刺篱竟然有一头是固定在供电设施
铁制斜拉线上!同时,记者得知,在该村,电线上挂有铁丝、电闸没盖
等情况时有发生,从未接受过用电安全教育的村民对这些熟视无睹,丝
毫不知其背后隐藏的巨大危险。在友好区,有许多村都是采用这种电力
设施自治的管理形式。 希望有关部门应以此事为戒,加强对村民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完善
电力设施检修制度,村民自身更应时刻注意用电安全,莫让此类悲剧再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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