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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两风”建设专项举报的通知
//yichun.dbw.cn   2004-07-30 10:01:39
         市纪委市监察局
 
         东北网伊春7月30日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部署,强化群
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确保“两风”建设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察局
决定,在全市开展“两风”建设专项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举报的内容
    1、各级领导干部收受钱物、跑官要官、参与木材经销活动和打着
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等行为。
    2、组织人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跑官要官者充当代言人或中介人
,在工作中搀杂私心、泄露秘密等行为。
    3、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贪赃枉法、扰民刮民等行为

    4、党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推诿扯
皮、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以及阻碍和破坏经济
发展环境等行为。
    5、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人情案、为涉案人员泄露案情、
接受涉案人员的吃请和好处等行为。
    6、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上班时间、会议
期间和下基层期间打麻将。
    7、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
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
工工资等行为;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增加
农民负担行为;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
    8、森林资源和木材领域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超限额采伐和
私卖木材行为。
    二、专项举报的时间、方法
    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末。
    方法: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电子信箱举报;直接到各级纪检
监察信访举报部门举报。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地址:市委一楼105室
    举报电话:3879230
    网上举报电子信箱:ycjjwxfjb@vip.163.co

    各县(市)、区(局)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号码、网上电子举
报信箱、举报工作接待室的地址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布。
  三、专项举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领导
工作责任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主要领导除信访接待日外,
要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深入基层挂牌接访,亲自接待和处理一些重要的
专项举报问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专项举报的方法、途径,建立严格的
专项举报和受理投诉责任制,明确受理程序、工作方法、时限要求和完
成质量。要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信访工作的12条便民利民措施
,鼓励群众大胆举报、署实名举报,确保各个环节责任到位。
    2、广泛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专
项举报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通过下发通知,利用有关
会议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市委深入开展“两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
决心和专项举报的内容、方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肃查办举报案件,做到件件举报有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办力度,对专项举报件做到快速阅批
、快速调查、快速结案,并及时反馈结果;对构不成案件的,也要向举
报人反馈情况,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要坚持严查严处的原则,不放
过任何线索,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
、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4、搞好信息综合反馈,推进举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注意总结
积累工作经验,适时综合专项举报的情况,并及时向市委“两风”办和
市纪委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件,市委、市纪委将通过《党风廉政
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简报》和《纪检监察信息(信访专刊)》及时反映
、交流各单位开展专项举报工作的经验、成果,以推动全市专项举报工
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不另行文)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春市监察局
                            2004年7月29日
                         
来源: 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     编辑: 任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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